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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空間是否屬於大樓住戶之私人空間


趙OO 發問於 2016-04-09 | 台南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
小弟住的公寓因為屬於老舊建築門禁方面並沒有很嚴格但是有管理員外人,有時候因為管理員沒辦法顧及到而導致外人進入公寓內部,想請問外人如未經過住戶同意或管理員陪同私自進入到公寓內部公共空間使否屬於私闖民宅?

私闖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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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健鋒

律師

A:  1、按「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06條第1項有明文規定。
2.所謂建築物,依現行實務見解,係指住宅以外上有屋面周有門壁,足蔽風雨,供人出入,且定著於土地之工作物而言,是以區分所有建物裡面之公共空間,縱然不認屬住宅,當亦屬建築物之範疇,若有無故侵入,恐仍會成立上開侵入住居罪。惟該罪屬告訴乃論案件,應於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內向檢警申告。
以上法律意見敬請參酌指正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江健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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