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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


蔡OO 發問於 2016-02-19 | 台北 |

Q: 你好我有ㄧㄧ個問題想請教你 就是我之前有澬產公司來找我老婆討債但是要找
人做擔保說ㄧ個月還多少 那當然我是他老公就替他擔保了錢也還沒還完 最近我們現在已經離婚了 也搬走了我也聯絡搬到他 對方資產公司也聯洛不到他的錢也沒還嗯嗯但是我請朋友如果看到我前妻請跟他說債務也跟人家處理但是他居然說他不要處理 不想還了 說我是擔保人 前妻的意思就是故意要擺爛 後來我也收到對方的法院開庭單 請問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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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你好我有ㄧㄧ個問題想請教你 就是我之前有澬產公司來找我老婆討債但是要找
人做擔保說ㄧ個月還多少 那當然我是他老公就替他擔保了錢也還沒還完 最近我們現在已經離婚了 也搬走了我也聯絡搬到他 對方資產公司也聯洛不到他的錢也沒還嗯嗯但是我請朋友如果看到我前妻請跟他說債務也跟人家處理但是他居然說他不要處理 不想還了 說我是擔保人 前妻的意思就是故意要擺爛 後來我也收到對方的法院開庭單 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
主債務人是前妻,您因同意擔保債務,所以法律上變成類似主債務人角色。因此,前妻未償債,債權人就向您追討。若取得本票裁定或是支付命令或是判決之類可以強制執行您的財產的執行名義,債權人就會執行。然而,若您沒有財產,債權人就無法進行下一步受償。此故,仍可與債權人再行協商。另外,最終的債務仍應由前妻負擔。只是,取得執行名義後,仍須前妻有財產,始得受償。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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