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開立支票的公司在支付利息的期間,解散了,(支票到期日已到),仍有支付利息,但此張支票是否已無法兌現…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您可以拿支票作為證據,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2、同時,可以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該公司,要求限期清償債務,或者主張對該公司有債權
3、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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