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朋友借錢後音訊全無,我到法院聲請狀遞出後(只填對方車牌和手機,附上LINE借貸的對話證據)
他才傳LINE說:"手機壞了,拿去維修才未能聯繫,修手機錢讓手頭更緊,又要延期還款"
請問我是否不點開訊息以免影響訴訟?(因受理案件三四週才會有下文)
另請教,聲請狀上寫會多拿回5%利息,但我當初說還本金即可,現在寫訴狀還是拿得到利息吧?訴狀不撤銷比較好嗎?本來說好分期付款,但他常找理由延後或是未照約定時間還款,如聲請狀之後成立,可改叫對方一次還清嗎?
感謝回答
A:
您好,您已遞狀進入法院程序,若是可以先行和解成功,讓對方先還款,償還方式您也能夠接受,您即可自行決定是否可以撤回訴訟。但要小心的是,需防範對方會藉故或避不清償的風險。因此私下和解仍小心謹慎。
因此建議您若是有和解方案,可以在法院內做成和解筆錄,法院和解筆錄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未來也可以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
一般起訴例稿會加計年息百分之五利息,若能和解,此部分一併解決(包含您是否願意讓他分期清償),若無法和解,就讓法官依照事證判斷,法院判決會載明債權債務全部金額。若您獲得確定之勝訴判決,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另,是否閱讀line原則上不會與訴訟勝敗有關,若是雙方已無私下溝通之信賴基礎,於開庭時在法院處理或許會對您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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