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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買賣交易已付訂金,賣方不履約

買賣交易已付訂金,賣方不履約


蔡OO 發問於 2016-02-01 | 台北 |

Q: 律師您好:

本公司與製造商買賣交易已付訂金(現金票對方未兌現)

前置作業是已報價、製作圖送審合格,故請對方開立發票

一個星期內開立現金票

目前因為製作爭議對方不願履約續作

請問對方是否應賠償2倍訂金?

謝謝

瀏覽人數:1660

A:  您好:
因他方已由您處受有定金,故推定契約已成立,如他方具有可歸責之事由不能履行,依民法規定應加倍返還所受之定金,另如您因對方拒不履行契約受有其他損害,亦可向對方請求賠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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