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小弟是做海運的
幫客戶運輸東西到中國大陸
但客戶不付款
態度相當差 說要告來告
小弟也有與他簽定合約
我寫了存證信函 對方拒收
上網看了很多文章
支付命令好像沒什麼效益
因為他一定也是拒收
因金額問題
請律師提告或許都不夠
想請教律師有更好的方法可以做嗎
律師
A:
您好 !
依據現行民事訴訟制度,當事人對於民事訴訟之進行,除得委任律師處理訴訟上之事務外,尚得由當事人本人進行訴訟程序,從而如您有經濟效益上之考量,亦得由您自己向管轄法院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
有關起訴書狀之書寫方式,得參考司法院網站上所列置之書狀範例,倘有撰寫上之疑問者,亦得向各法院之訴訟輔導科洽詢!
以上回覆,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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