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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糾紛


莊OO 發問於 2016-01-10 | 台北 |

Q: 家人利用Line跟人訂了手機殼,但最後決定不要了,賣家一直問怎麼還沒去超商簽收,家人跟賣家說沒錢不想要貨了,賣家說不簽收就會寄律師函到家,這樣可以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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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據消保法之規定
網購商品有七日猶豫期,七日內均可無條件退貨
且依消保法細則,即便尚未收到商品亦可表明退貨
因此您確實可以表示不想要商品而拒收

但建議您還是正式書面告知對方欲退貨比較妥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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