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最近幫友人貸款購買了一部中古車 友人滿18未滿20
最近發生了一些小糾紛
並要過戶給友人父親 但友人父親因信用問題貸款不成
但願意以簽訂契約書方式協議
車子繳款期間
所有車子狀況一切由友人負責
如有違期未繳款相關損失也其願意賠償
但友人未滿20歲 但其父親願意簽訂協議書
試問 此協議書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
A:
因該名友人法律上並非有完全行為能力人(民法上完全行為能力者為20歲),故其法律行為依法應有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
雙方協議也僅拘束於簽署協議書之雙方當事人,對外並無拘束力,因此若您為車輛登記名義人,則車輛之權利義務即由您行使與負擔。但您可依照雙方協議書向對方請求。故仍須向您叮嚀,協議書僅具有拘束簽署人之效力,不能拘束他人。因此倘若對方並無任何賠償或還款能力,恐怕會對您造成不利益。
如雙方基於信賴關係,仍須簽署協議書來為權益之保障。建議協議書之要件、條款、違約責任,是否有擔保品作物保,一些重要項目內容,應於協議書上具體載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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