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大人你好:
我本是單純的上班族
奈何日前10/30老闆無預警惡意關閉
我與公司同事不知該怎麼處理才能自保又能幫忙廠商.
下列幾問題請律師大人幫忙,謝謝。
1>廠商要求我們提供老闆與客戶資料我可以提供嗎?會不會違法?
2>廠商會將我們列為被告共犯我們該如何處理?
3>廠商發簡訊恐嚇還跟蹤我,我擔心自身與家人安全,我該向何單位伸請保護呢?
4>老闆無預警關閉是否違法?勞工可向那單位要求權益?
謝謝您的回覆
註:我公司是進出口貿易商>職務:採購 ,所有採購單均是老闆簽名蓋公司章.
A:
您好,
1、不行。因為公司關廠與提供客戶資料是兩回事。
2、一般來說,員工只是領薪水的,不至於與老板成為共犯。當然,重點在於你有無與老板一起作非法的事,若沒有,應該是不用擔心。
3、向警察局報案,提出恐嚇的告訴。
4、你可以當地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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