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交往期間,她有困難陸陸續續借了十幾萬給她
這中間有用賴提及她欠我的錢及款項
但沒寫借據。
到了分手之後,也有用賴談到要如何還我錢
結論是她每個月ㄧ號要還我5000-10000
但後來只還了ㄧ兩個月之後
就都沒還了。
我想問的事。。
我如果只有賴的對話,有什麼方法可以要回她欠我的錢?
是否可以到法院告她或者是申請支付命令
律師
A:
1.可以向各鄉鎮市公所或法院聲請調解,就雙方間之借款數額及還款方式達成協議,再依照協議履行,如果無法達成調解,可逕向法院提起返還借款的訴訟,或對債務人聲請發支付命令。
2.無論採用何種方式,建議都需要先保存債務人借款之證據(包括借款合意,與金錢交付),才有談判與勝利之可能。
以上法律意見,敬請參酌指正。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江健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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