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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瑕疵品退貨遭刁難不退運費

瑕疵品退貨遭刁難不退運費


BOOOO 發問於 2015-11-20 | 台北 |

Q: 你好我在雅虎拍賣購買了一對耳機套,到貨時裝上耳機後,發現其中一個耳機套與另一個耳機套材質不同且會掉屑,當日反應給賣家,賣家承諾會寄新品給我,我不用寄返原有商品,但是第二次寄過的耳機套仍會掉屑,對方就請我把耳機套全部寄還給他,且將來退費時會一併返回此次的運費,但是寄過去之後,對方說我有一個耳機套有經過使用,有遭到人為破壞,所以他們只願意退我產品金額,第一次購買時的運費以及我寄回去的運費他們都不負擔,他們因該是指我第一次裝上去的那兩個耳機套中的其中一個,可是我是裝上去才發現耳機套掉屑兩個是不同材質,當初的產品有拍照起來,他最後也說可以上法院見,請問我該如何捍衛我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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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消保法第十九條及第十九條之一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對於所收受的商品或服務不願買受時,可以在收受商品或服務後7日內,將商品或服務退還給廠商或用書面通知廠商解除買賣契約,不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接到商品或服務之次日起算猶豫期的第1天;第7天碰到假日,可再順延1天,如果前2天或3天以上為假日亦是順延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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