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是一個網拍賣家,在新竹可面交,有一位要買東西的跟我約新竹面交,在約地點之前,價格那些都談好了,我說會幫他留,他也說好,然後談面交地點的時候雙方意見不合,但我們提的地點相差也只有200公尺左右,然後他跟我說無法配合他就不買了,他也說讓他心情不悅就購買興致都沒了,我一直跟他說地點可以討論,最後我也配合他的地點了,但是他還是選擇放鳥,請問這種行為可以提告嗎!
律師
A:
您好:
依照您的敘述僅為民事糾紛,要成立刑事上相關罪責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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