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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命令


廖OO 發問於 2015-11-15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本人持債權憑證向法院申請對前妻的執行命令.我卻收到前妻公司打來說.前妻要跟我談和解.前妻要求公司不要先扣3/1的薪資.但是我卻完全沒有談到和解部分.請問我後續該怎麼做?

債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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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本人持債權憑證向法院申請對前妻的執行命令.我卻收到前妻公司打來說.前妻要跟我談和解.前妻要求公司不要先扣3/1的薪資.但是我卻完全沒有談到和解部分.請問我後續該怎麼做?

您好:
原則上,法院發執行命令到債務人的公司,公司應依命令內容陳報法院,因此,除非沒有該薪資債權,公司應依法陳報。假若債務人有和解意願,是可以在執行法院作成和解的內容,然後撤回執行。所以,可以將知情形陳報執行法院,另外,亦可進一步與債務人及公司,協商出皆可接受的執行方案。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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