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想請問我將店面訂讓給對方,合約也已經簽約,但頂讓金付款日期是2個月後(給對方方便)。
租約部分他跟房東也都提前簽好了,但卻在合約開始日期(付租金)的前一天跟我說他沒辦法承租(因為押金付不出來),他說租約的部分不算違約,因為合約還差一天才開始... 所以他跟我的頂讓合約也跟著失效?他沒有法律責任!可以請問這樣合理嗎???
A:
律師您好:
想請問我將店面訂讓給對方,合約也已經簽約,但頂讓金付款日期是2個月後(給對方方便)。
租約部分他跟房東也都提前簽好了,但卻在合約開始日期(付租金)的前一天跟我說他沒辦法承租(因為押金付不出來),他說租約的部分不算違約,因為合約還差一天才開始... 所以他跟我的頂讓合約也跟著失效?他沒有法律責任!可以請問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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