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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貨真品進口,代理商提出侵害著作權


李OO 發問於 2015-05-23 | 台北 |

Q: 本人為國外代購(服飾),也會挑選一些熱門商品現貨販售(服飾真品),上架的圖片與名稱皆與國外官網相同,最近收到YAHOO下架通知,表示台灣代理商(獨家代理)認為商品有侵害著作權,故被下架。

問題:
1. 該商品若台灣有獨家代理商,該品牌水貨是否就無法在台灣販售?

2. 代理商直接將國外品牌的英文名稱進行商標註冊,是否就無法使用該品牌英文名稱?
如果他註冊了英文原名,水貨商就不能使用嗎? 這樣要怎麼讓客人知道呢? >"<
EX : Calvin Klein 被註冊,以後水貨商要賣CK商品,卻不能打Calvin Klein的名稱嗎

3. 朋友用的是國外官網圖片,但台灣代理商也是用國外圖片,這樣有侵害著作權嗎?

4. 若使用國外商品名稱,圖片自己拍可以嗎?

瀏覽人數:5042
葉繼學

律師

A:  李先生您好
1.水貨是可以賣的。只要你是透過合法管道購得的真品。
2.經過註冊的商標,只要用在真品上,並無商標侵權的問題。
3.國外原廠的圖片,因為有獨立的(圖片)著作權,除非在官網上已經註明開放使用、分享,否則任意下載、重製、轉貼、散布,都有侵害著作權之虞。但最後還要視該原廠圖片是否符合我國著作權法保護外國人著作權之規定而定。
4.自己拍的照片,著作權屬於你自己的,當然可以使用。

以上簡單回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有進一步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葉繼學律師

02-2701833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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