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原本我們要到法院提債權不存在。但是法院的人說 只有本票是偽造或變造的才能提出 且本票裁定是屬非訴性質 只單純看本票條件是否成立 一旦成立就算我們已經提詐欺告訴 本票裁定提抗告或提債權不存在皆會被駁回。請問是這樣嗎? 我們就一定要付錢嗎? 聽說可以提債務人異議之訴 提供擔保品給法院停止強制執行 擔保品是什麼?會被法院沒收嗎?請問什麼是恢復原狀之訴?和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有何差別?謝謝您
A:
[quote:58b35787d4="邱 先生/小姐"]您好
原本我們要到法院提債權不存在。但是法院的人說 只有本票是偽造或變造的才能提出 且本票裁定是屬非訴性質 只單純看本票條件是否成立 一旦成立就算我們已經提詐欺告訴 本票裁定提抗告或提債權不存在皆會被駁回。請問是這樣嗎? 我們就一定要付錢嗎? 聽說可以提債務人異議之訴 提供擔保品給法院停止強制執行 擔保品是什麼?會被法院沒收嗎?請問什麼是恢復原狀之訴?和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有何差別?謝謝您[/quote:58b35787d4]
你好
針對本票裁定不服之救濟固然可提抗告 但只要本票應記載事項完整 提抗告成功機會不高 真正能救濟之方式為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關於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只要有訴之利益即可提起 你與法院人員之溝通可能有認知差異 本票被偽造或變造固然可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從在之訴 但有其他事由例如已清償 也可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差別只是在 如果對方提出強制執行 我方就此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時 若係前者 符合一定要件下 可不要繳擔保金即可請法院停止本票裁定強制執行程序 若係後者 則須繳一定擔保金 執行法院才會停止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若不符合免擔保金停止強制執行之要件 欲請法院停止強制執行程序 則須繳納擔保金 此擔保金放於法院指定之帳戶內 若將來勝訴 則可全額取回 若敗訴 則有被債權人執行取償之風險 若真無積欠債務或已清償 建議還是尋求法律資源或專業人士幫忙進行相關訴訟
堂瑞法律事務所陳振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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