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曾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後離開,現查該公司未辦理廢止,仍掛名董事,因公司人事全非,要如何取消掛名該公司董事職務?
A:
[quote:e428406547="8 先生/小姐"]曾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後離開,現查該公司未辦理廢止,仍掛名董事,因公司人事全非,要如何取消掛名該公司董事職務?[/quote:e428406547]
您好:
董事與公司間為委任關係,因此欲停止擔任董事,應向公司為終止董事委任關係之意思表示;一般而言,就是寄發存證信函予公司,以免事後無證據證明有終止的意思。供予參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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