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如題
律師
A: 『鑑賞期』的正確名稱,應該是『猶豫期』!也就是讓消費者考慮是否要購買這項商品的期間! 依消保法第19條特種買賣(網購與訪問)規定: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七日內無條件退貨,不需負擔任何價金. 故只要無損商品完整性仍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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