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我們是下包商,有和承包商簽訂契約,但有些工程項目契約標單上沒列到但設計圖上有,我們有向承包商反映,承包商就口頭叫我們先照設計圖施工,說後續再用追加的方式請款標單上沒列到的部分。工程都已完成,且業主也已完成驗收。我們向承包商請款口頭追加的部份,承包商不付款給我們,承包商說因為業主不付款給他們,所以承包商就不付款給我們。
當初是承包商口頭叫我們先施工之後再用追加的方式請款,現在承包商說業主不付款追加的部分,所以承包商就不付款給我們。請問我們該如何自救?
A:
[quote:c718ebe0d7="廖 先生/小姐"]你好,
我們是下包商,有和承包商簽訂契約,但有些工程項目契約標單上沒列到但設計圖上有,我們有向承包商反映,承包商就口頭叫我們先照設計圖施工,說後續再用追加的方式請款標單上沒列到的部分。工程都已完成,且業主也已完成驗收。我們向承包商請款口頭追加的部份,承包商不付款給我們,承包商說因為業主不付款給他們,所以承包商就不付款給我們。
當初是承包商口頭叫我們先施工之後再用追加的方式請款,現在承包商說業主不付款追加的部分,所以承包商就不付款給我們。請問我們該如何自救?[/quote:c718ebe0d7]
您好:
貴司與上包間之契約關係,上包與業主間之契約關係,是個別獨立的。因此,如果貴司已依約(包括口頭約定)完成工程之施作,並經驗收完成,貴司的請款條件即已成就,上包不能以尚未自業主領得款項為由而拒絕給付工程款貴司。
相信貴司已經有先行口頭或書面與上包溝通,若仍不獲置理,可以先聲請調解,調解不成立,貴司即應備妥相關證據資料循法律途徑請求給付。
以上,提供給您參考,謝謝!
劉君豪律師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