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客戶購買商品預付定金2年都未再有進ㄧ步作法,無契約,賣方可以將商品轉賣嗎?
兩年前客戶預付約三分之一的訂金。但一直未取貨切無任何聯繫。
請問應該如何處理才不會有法律問題?
A:
[quote:b6858c5eb0="陳 先生/小姐"]客戶購買商品預付定金2年都未再有進ㄧ步作法,無契約,賣方可以將商品轉賣嗎?
兩年前客戶預付約三分之一的訂金。但一直未取貨切無任何聯繫。
請問應該如何處理才不會有法律問題?[/quote:b6858c5eb0]
若雙方對買賣的標的物和價金都已經談好,而且買方也已經付了訂金,除非雙方有說好一定要訂書面契約才算數,否則,雖沒有書面契約,雙方之間的買賣關係還是成立的。
因此如買方遲遲未收取商品,您可以通知買方,表明"請買方於一定時間之內付清尾款並受領標的物,如逾期未付款且受領標的物將解除買賣關係且已收之定金將不予退還"的意思。如買方確實未在所定的期間內付清尾款並受領標的物,這個時候您就可以直接發個通知給買方,表示正式解除買賣關係並且沒收訂金不予退還。
前述的"通知",雖然沒有一定方式的限制,但為舉證方便,最好採用存證信函。
以上敬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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