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想請教一些問題
我家有個祭祀公業
而我父親是其中的一位派下員.
多年前祭祀公業有請一位律師來做祭祀公業土地清理
多數派下員簽名並答應清理後要付予這位律師土地的十分之一或相當於此十分之一地值的金額
但在清理後不知為何祭祀工業並未給付這名律師費用
因此這位律師反告祭祀公業的所有權人
在訴訟過程中只有部份派下員參加開庭
而開庭內容與訴訟內容與結果等等都只寄到管理者他家
管理者也沒將所有事情跟派下員說明、或是招開派下員會議
導致當派下員知道事情時為時已晚
也就是祭祀公業土地被起訴而拍賣已成定局
在未經過開會或通知情況下
律師可拿到十分之一地值的金額
(因為事態嚴重, 經過調查才知道祭祀公業的管理者與這名律師是親戚關係,我們有合理的懷疑祭祀公業被管理者出賣了,但是我們並無直接證據。 )
因此我想請教
祭祀公業的管理者在派下員均未知情的情況下所做的決定是合法的嗎?
再者,我們有什麼辦法可以讓祖先的祖產不要被拍賣掉呢??
若真的無解
那我們還有什方法可以買回我們現在在祭祀公業裡居住的地
並將地過戶到自己的名下呢?
(我們認為祖先的地, 並不是子孫可以任意變賣的。但是因為拍賣金額太大我爸無法將地標下來,但也不忍心地被變賣掉,因此我們只想保留住爺爺留給父親的財產以及大廳中祭拜的祖先的廳堂)
事態緊急,麻煩各位能夠撥空回覆我一下好嗎
謝謝∼感激
erin
A:
您好,
1、管理員是有代表權的人,為了保護交易安全,通常他所作的決定對外是有效的。但對內若有違背其管理人的任務的行為,可能有背信的刑事責任。
2、可以透過向法院標回的方式買回土地。至於要阻止拍賣,要有停拍的要件。也許想辦法與債權人談看看。或是~~若律師與管理員有勾串,也許會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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