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學校的帽t,及學校外套是由創新創業學程的學生出來做,近期在網路上預購,雖然有在網路上標示尺寸大小,也有在某幾個地方提供試穿,可是拿到貨後發現size不合,也認為材質不符合價格,想要退貨或換貨其皆表示無法,想請問這樣合法嗎?消保法的7天鑑賞期可否適用?
A:
您好,倘依您的敘述看來
因有試穿服務,較不似網路購物(網路填預購單僅為一媒介)
故而恐怕無七日猶豫期之適用
惟倘若商品本身有瑕疵,仍可依民法規定請求店家予以退換
A:
消保法第19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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