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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賣家超過七天鑑賞期遲遲未寄件


林OO 發問於 2014-12-16 | 台北 |

Q: 我在網路上買了一支手機,但是賣家寄錯了,我在12/5號一收到就反映該商品部是我所訂購的,店家一開始說12/8會到,到了12/8又說到不了了,一直到今天12/16都一直已讀不回他們客服的line,換貨也是未到他們一直已讀不回line,所以我寄了Email給他們也是沒有回應,他們的網站上標明了會24小時內回覆客人,但我卻一直都沒有收到他們的回覆,我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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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于清

律師

玉山國際法律事務所

A:  您好:據您提問所陳,網路商家寄給您的手機並非您所訂購的商品,12/5商家表示會換貨給您,將於12/8送達,卻於12/16仍未送達且無法取得聯繫,且line已讀不回。此部分的件譯如下:
1.請先請向網購平台申訴,請求協助處理。
2.請發存證信函給商家,以雙掛號方式寄送,主旨要求商家將您所訂購之商品三日內寄送給您。內容則請陳述事發經過。
3.若均無法取得聯繫,可透過各縣市消保官、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協調處理。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本所聯絡,聯絡資訊如下:
玉山國際法律事務所廖于清律師、陳倩芸律師
電話:(02)2311-1919
傳真:(02)2311-2319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3號10樓
網址:www.yslaw.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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