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於臉書社團上,購買二手手機,採用面交方式
面交當下並"無""詳細檢查所有功能是否正常"
交付款項到家後,發現手機有重大瑕疵,
當下與賣家連絡,
賣家卻推拖說:手機是朋友代售的,有問題要找他朋友
之後就設定黑名單了
請問這種交易糾紛,目前有無辦法處理?
A:
[quote:6da7bed1b3="羅 先生/小姐"]請問於臉書社團上,購買二手手機,採用面交方式
面交當下並"無""詳細檢查所有功能是否正常"
交付款項到家後,發現手機有重大瑕疵,
當下與賣家連絡,
賣家卻推拖說:手機是朋友代售的,有問題要找他朋友
之後就設定黑名單了
請問這種交易糾紛,目前有無辦法處理?[/quote:6da7bed1b3]
您好:
一、暫毋論是否能聯絡到該出賣人,純法律討論而言。對方為出賣人,至於是否代售,與台端無關,因此買賣契約存在於台端與該出賣人間。買賣之物發生物之瑕疵,台端得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得依情形主張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全部價金。
二、因為通知瑕疵或主張權利之意思表示,要送達對方,否則不生權利主張的意思。台端即應查得賣方的聯絡方式,以便主張權利。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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