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從五月開始我們公司就一直收到律師函,內容是提到當事人(是一間沒看過的公司)付了巨額款項給我們,但我們不出貨,事實上我們沒有與當事人有過交易記錄,也沒收過他們函中款項更沒有擁有內容提到的當事人匯款過去的銀行帳戶,信函中提到的貨品我們既沒看過也沒販賣過,我們打電話到事物所也沒回應,後面回寄存證信函澄清並請他們回應。
第三次律師又寄來一封帶有2個附件的律師函,並指稱我們公司詐欺
1.內容是一封當事人(沒看過的公司)與離職員工(前董事長的兒子)的對話email信件。
2.一個很簡易的非本公司用印的商業發票及非公司人員的簽名。
接著律師又馬上來電說,前董事長的兒子的個人信件中的簽名檔有標示我們公司的名字,所以要對我們公司提告,
因為他曾是我們公司員工,就算我們過去對內容情形完全不瞭解,但收到他的函就等於知道了有這件事了,並還舉例說小孩殺人父母本來就是要負全責什麼的,非常令人無語,之後想請對方律師可否重頭到尾與我們說明詳情後,電話就被對方律師掛斷了。
因為前董事長非常不負責任的不想做了,把公司資本都抽走了,現在公司營運是剩下的底層公司員工一起站出來承接,所以遇到這樣的事我們該做些什麼回應或法律措施來保護公司的權益呢?
A:
一間公司對外的人就是董事長,
至於其他人除非有委任書,否則是無法代理公司表示法律行為,
基本上這種情形就是嚴詞捍衛自己的權利,
另外偽發公司發票以經涉及偽造文書罪,
可以具體以公司名義提出告訴。
[quote:c8cc429451="王 先生/小姐"]從五月開始我們公司就一直收到律師函,內容是提到當事人(是一間沒看過的公司)付了巨額款項給我們,但我們不出貨,事實上我們沒有與當事人有過交易記錄,也沒收過他們函中款項更沒有擁有內容提到的當事人匯款過去的銀行帳戶,信函中提到的貨品我們既沒看過也沒販賣過,我們打電話到事物所也沒回應,後面回寄存證信函澄清並請他們回應。
第三次律師又寄來一封帶有2個附件的律師函,並指稱我們公司詐欺
1.內容是一封當事人(沒看過的公司)與離職員工(前董事長的兒子)的對話email信件。
2.一個很簡易的非本公司用印的商業發票及非公司人員的簽名。
接著律師又馬上來電說,前董事長的兒子的個人信件中的簽名檔有標示我們公司的名字,所以要對我們公司提告,
因為他曾是我們公司員工,就算我們過去對內容情形完全不瞭解,但收到他的函就等於知道了有這件事了,並還舉例說小孩殺人父母本來就是要負全責什麼的,非常令人無語,之後想請對方律師可否重頭到尾與我們說明詳情後,電話就被對方律師掛斷了。
因為前董事長非常不負責任的不想做了,把公司資本都抽走了,現在公司營運是剩下的底層公司員工一起站出來承接,所以遇到這樣的事我們該做些什麼回應或法律措施來保護公司的權益呢?[/quote:c8cc429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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