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房子是公公的名字,在世時借給阿公住,大伯基於照顧阿公理由之便利,就直接搬回去住,公公和阿公相繼過世後,大伯一家人還是住在那間房子,公公去世後,房子過繼給我老公,基於人情義理不便討房,目前大伯還繼續住在那裏,近來,大伯的兒子也跟我老公說,工作方便為由,要搬過去那間房子住並且在那房子裏包工程來做,老公又基於人情義理,直接說"好",目前我和老公也沒住在那裏,所以目前那間房子住著大伯+大伯孫子+大伯兒子+大伯兒子女友,請問短暫要給他們"借住"是可以,但我深怕長久之計那間房子要討回來,會不容易,大伯一家人會不走人,我們應該要如何自保,才能以後要討房時,隨時可以討回來,要讓他們簽個什麼借劇嗎? 還是應該做什麼動作,以後站在法律上我們會站的住腳,在法律上我們才有個依據可以自保??
ps. 那間房子是農舍建起來的,故沒有"房屋權狀",只有土地權狀
律師
A:
[quote:9791265edf="張 先生/小姐"]房子是公公的名字,在世時借給阿公住,大伯基於照顧阿公理由之便利,就直接搬回去住,公公和阿公相繼過世後,大伯一家人還是住在那間房子,公公去世後,房子過繼給我老公,基於人情義理不便討房,目前大伯還繼續住在那裏,近來,大伯的兒子也跟我老公說,工作方便為由,要搬過去那間房子住並且在那房子裏包工程來做,老公又基於人情義理,直接說"好",目前我和老公也沒住在那裏,所以目前那間房子住著大伯+大伯孫子+大伯兒子+大伯兒子女友,請問短暫要給他們"借住"是可以,但我深怕長久之計那間房子要討回來,會不容易,大伯一家人會不走人,我們應該要如何自保,才能以後要討房時,隨時可以討回來,要讓他們簽個什麼借劇嗎? 還是應該做什麼動作,以後站在法律上我們會站的住腳,在法律上我們才有個依據可以自保??
ps. 那間房子是農舍建起來的,故沒有"房屋權狀",只有土地權狀[/quote:9791265edf]
大伯在公公在世時就搬進去住了,雖然沒有白紙黑字,但按常理,公公與大伯間應有使用借貸關係存在。
公公過世後,使用借貸關係並不當然消滅,而由繼承人所繼承,因此必須由大伯以外的其他繼承人向大伯一同終止使用借貸關係,終止後,才能向大伯請求搬遷,否則大伯在法律上可以主張有權占有。
如果大伯一家人願意另行簽立使用借貸契約當然更好,可以免去很多爭議。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