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已經有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 但支付命令時間到期 , 對方還是沒有付款 , 哪我現在要如何才好?
律師
A:
您好:
1.依來問內容以觀,建議: 您先向法院書記官詢問(1)支付命令是否確實已送達對方之戶籍地(如果債務人是公司,其登記地)、(2)對方是否在合法送達後20天內聲明異議。
2. 如果債務人於支付命命令合法送達後20天內未異議,則確定之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執行力), 債權人可聲請法院發確定證明書, 並可持以向國稅局抄錄前一年度所得稅申報資料,而決定是否進行強制執行。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再發問或請不吝連繫。
Sophie Huang黃維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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