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在網路賣商品 對方提告 警察局寄通知書(案由 刑事案件.第一次) ,詢問警察買方說打給賣方都不理他 商品不能開機, 詢問買家他認為我購買月份等於保固月份 和他想的保固差三個月。
[賣方在買方留言都有回覆 ,在商品頁中 只寫保固中(沒寫保固月份) 還有寫賣方購買月份 賣方不是商品第一手的使用者不知保固確實月份]
這件事 理想是在警局和解 ,如果沒辦法 官司已經驗結果大概會是如何,和解可以請律師陪同費用大概幾萬.
A:
這是買賣有無認知錯誤的情形,如果商品本身不能開機卻在網路上說還在保固,且價錢跟中古價差不多者,這時候會被認為是詐欺,要特別注意。
[quote:2bd611c0fe="陳 先生/小姐"]在網路賣商品 對方提告 警察局寄通知書(案由 刑事案件.第一次) ,詢問警察買方說打給賣方都不理他 商品不能開機, 詢問買家他認為我購買月份等於保固月份 和他想的保固差三個月。
[賣方在買方留言都有回覆 ,在商品頁中 只寫保固中(沒寫保固月份) 還有寫賣方購買月份 賣方不是商品第一手的使用者不知保固確實月份]
這件事 理想是在警局和解 ,如果沒辦法 官司已經驗結果大概會是如何,和解可以請律師陪同費用大概幾萬.[/quote:2bd611c0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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