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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問題


黃OO 發問於 2014-05-05 | 台北 | 服務業

Q: 我是一個國中生最近因為母親節.所以瞞著媽媽去百貨公司買了一雙鞋子.事後媽媽不喜歡.拿去換.可是後來換到的那雙與原本差了一千多元的差額.櫃姐只願意讓剩下的差額在一個月內換等值的商品.難道不能退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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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a937c1db27="黃 先生/小姐"]我是一個國中生最近因為母親節.所以瞞著媽媽去百貨公司買了一雙鞋子.事後媽媽不喜歡.拿去換.可是後來換到的那雙與原本差了一千多元的差額.櫃姐只願意讓剩下的差額在一個月內換等值的商品.難道不能退錢嗎?[/quote:a937c1db27]
您好:
二方面角度討論
第一部份:國中生依民法第13條規定,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再依民法第77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因此,若母親節買鞋為年齡及身、日常生活所必需者,國中生自己與店家從事買賣行為,就是有效的法律行為;若否,則是無效的法律行為,得請求全額退還金錢,原物返還。
第二部份:若建立在法律行為是有效的前提下,如鞋子沒有瑕疵,則不能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所以,其後再行協議換貨,是雙方另行的協議,若店家不願退錢,尚無違法處。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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