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父親向銀行借款(房抵押),我為保證人,隔2年後未告知其
將房以贈與方式過戶給哥哥,如今父親昏迷病危
想問若父親死亡此筆借款是否我保證人償還?
A:
施O,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下:
1.父親向銀行貸款時,除以房屋設定抵押以為擔保,此為物保外,另您擔任保證人,此為人保。為此,銀行就借款債權有雙重保障,無庸贅言。
2.抵押權具有追及性,縱房屋產權於抵押權設定後移轉與哥哥,若債務人遲未清償借款本息時,銀行仍得就房屋產權執行抵押權以聲請拍賣。惟銀行為避免呆帳發生,先訴請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如有不足清償情形,再就房屋產權執行抵押權。爰此,您仍須就借款債務負責清償,除非您於銀行訴請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前,經銀行同意更換保證人為他人,方能免責。
3.倘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賜教。
順訟商祺
林衍鋒律師
廣和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
02-2327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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