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供主管使用的車,於停紅燈時被別人撞到,肇事責任確認完全是對方,沒有人受傷,只有車損...
對方保險公司表示僅同意賠償車輛修復的費用
至於於修復期間,公司幫主管租用的代步車費用,則不願意理賠
請問,像這樣的代步車租用費用,於對方保險公司不理賠的情形下,可以向對方求償嗎?
(因為有聽說如果不是營業用車是可以不用賠)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本律師簡單回答如下:
1.公司主管用車遭對方碰撞致損壞,本應由對方負責修繕。至於修繕期間,公司為主管租用代步車所生費用,得否向對方請求?端視主管工作內容是否必要用車,舉例言之,若主管只是將之作為上下班使用,恐非必要,而無法向對方求償,僅得主張交通費用。
2.簡單回答如上,如有疑議,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順訟商祺
林衍鋒律師
廣和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
02-23279045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