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公司約or個人約

公司約or個人約


何OO 發問於 2013-10-30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D先生原為甲公司之負責人,而以虛構之乙公司(未設立登記)負責人名義簽訂合約,如符合偽造之構成要件,則D先生個人偽造文書罪的成立與否,須視該合約為公司約或個人約? 或無論判斷為公司約或個人約,皆不影響D先生個人偽造文書罪之成立?

謝謝您

瀏覽人數:1260

A:  [quote:add4390fe5="何 先生/小姐"]D先生原為甲公司之負責人,而以虛構之乙公司(未設立登記)負責人名義簽訂合約,如符合偽造之構成要件,則D先生個人偽造文書罪的成立與否,須視該合約為公司約或個人約? 或無論判斷為公司約或個人約,皆不影響D先生個人偽造文書罪之成立?

謝謝您[/quote:add4390fe5]
您好:
所謂「偽造」的判斷要件,就是無權用某個人或公司名義製作文書之行為。依本題意,若為個人約,就不會簽立公司名?假若用虛構的公司負責人名來簽約,暫視為個人約,仍有可能有偽造的問題,因為他並非此公司的負責人,仍是無權以此名義製作文書。總之,判斷的標準,還是在於有無權利以此名義簽立合約。供予參酌,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