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公司向銀行借款有提供足夠擔品抵押,是否可以免負責任或董事為連帶保證人?
A:
[quote:084e56fcca="李 先生/小姐"]請問公司向銀行借款有提供足夠擔品抵押,是否可以免負責任或董事為連帶保證人?[/quote:084e56fcca]
您好:
一、依銀行法第十二條之一規定: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證人。
二、但是公司向銀行借款,並非自用住宅放款或消費性放款,並不適用上述規定。因此,在公司向銀行貸款而有足額擔保,董事認為不願為連帶保證人,基於自由原則,得拒絕向該銀行貸款。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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