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廠商分批向我們進貨後即人去樓空
人已失聯不接電話
貨已被移到另一個倉庫去(廠商的弟弟新開的公司)
我們該採取什麼法律途徑
拿回我們的貨呢?
謝謝~
A:
您好,
貨物所有權的移轉,是在您交貨給對方持就移轉,剩下只是欠貨款的問題。
對貨款的救濟,如怕對方脫產,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但要證實對方未將貨轉賣給他人(如他弟弟,但可能很難證實)才可以到他人的倉庫去扣押貨品,要不然就要扣押對方顯而易見的其他財產(如:不動產或銀行帳戶等)。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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