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因為未來可能會與一家公司合作 但合作公司不是上市櫃公司 也未公開發行
為了未來的合作我司提出請合作公司開立公司本票給我司
但對方回覆如果開立公司本票將會被會計師查,等於直接告訴會計師有此一不尋常交易
不知對方的回應是否為真?
A:
[quote:b296aff3cd="e 先生/小姐"]你好因為未來可能會與一家公司合作 但合作公司不是上市櫃公司 也未公開發行
為了未來的合作我司提出請合作公司開立公司本票給我司
但對方回覆如果開立公司本票將會被會計師查,等於直接告訴會計師有此一不尋常交易
不知對方的回應是否為真?[/quote:b296aff3cd]
您好:
一、該公司開立的本票,應該屬於擔保作用的本票,並非實際支付的本票。於擔保條件發生時,始可提示請求該公司付款。
二、基本上,只要是合法交易,無論是清償用之本票或擔保用之本票,公司均得以開立,只要符合會計準則作業,不會有稅務的問題。至於不合法交易,當然就另別論了。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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