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因工作關係,有繪製了一系列世界各知名建築物例如巴黎鐵塔、自由女神像之類的線條圖案,想應用在產品上面,請問這樣是否侵犯了肖像權或是會有其他法律問題嗎?
律師
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
A: 基於公益考量,利用著名建築物作成紀念品,或拍攝照片、製成明信片、紙雕或海報,以及拍攝戲劇入鏡或做為背景等,都是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均未違反著作權法,不會有侵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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