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商標法緩起訴內又再犯商標法

商標法緩起訴內又再犯商標法


李OO 發問於 2013-03-22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請問在去年7月間因商標法被法院判決緩起訴一年(判決結果:上課3小時),但之後又在去年12月因商標法被抓(在緩起訴期間內)~12月底作筆錄,到目前為止尚未收到法院傳票:

請問:

1. 這樣的狀況通常檢察官的判決會如何?是否會有服刑之虞(亦即判決有期徒刑7個月以上)?或可繳罰金?
2. 開庭前是否需跟代理商和解?以減輕刑事罰則?
3. 去年12月底作筆錄,通常會多久收到法院開庭的傳票?或是會直接給"簡易判決書"?
4. 若收到傳票得知開庭時間,人是在國外,請問是否可跟書記官請假?需要哪些證明及手續?

以上的問題,因為上網查的資料都沒有相關的狀況,因此要麻煩律師幫忙!!!!

瀏覽人數:3732

A:  [quote:d2a52cf664="李 先生/小姐"]律師您好~

請問在去年7月間因商標法被法院判決緩起訴一年(判決結果:上課3小時),但之後又在去年12月因商標法被抓(在緩起訴期間內)~12月底作筆錄,到目前為止尚未收到法院傳票:

請問:

1. 這樣的狀況通常檢察官的判決會如何?是否會有服刑之虞(亦即判決有期徒刑7個月以上)?或可繳罰金?
2. 開庭前是否需跟代理商和解?以減輕刑事罰則?
3. 去年12月底作筆錄,通常會多久收到法院開庭的傳票?或是會直接給"簡易判決書"?
4. 若收到傳票得知開庭時間,人是在國外,請問是否可跟書記官請假?需要哪些證明及手續?

以上的問題,因為上網查的資料都沒有相關的狀況,因此要麻煩律師幫忙!!!![/quote:d2a52cf664]
您好:
1、前案部份,依刑事訴訟法第253-3 條規定:被告於緩起訴期間內,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告訴人之聲請撤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一、於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二、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因此,有可能被撤銷緩起訴,綜合前案犯罪類型之處理結果為上課三小時(例如被告有無前科、受害金額、犯後態度等等),因此,易科罰金之機率仍高,判決七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機率不高。
2、開庭前最好和代理商和解,畢竟此次為短期再犯行為。
3、所謂簡易判決書,是指檢察官以聲請簡易判決處罰刑,這時您會收到地檢署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書,原則上法院就不會開庭,直接下判決,通常是得易科罰金之判決。
4、收到傳票,發現因故無法去開庭,一定要請假,可以先打電話予書記官說明,再寫個聲請展延開庭期日的陳報狀或請假狀,通常有正當理由,應該都可以請假。供予參酌,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