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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提告


焄 發問於 2013-03-18 | 桃園 |

Q: 你好.我男友因為和朋友去喝酒
喝醉之餘不小心打到朋友女友
結果對方女友不爽回打 她男友也打
後來那女生又叫了一堆人來打我男友
我男友被打趴在地上.驗傷單全身傷 門牙都斷了
對方女生告我們傷害 我們願意賠償那女生
我們要告那男的.可是那女生不承認她有叫人
我全程都在旁 請問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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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達傑

律師

A:  您好:
如果你們確有物證或人證得以證明對方和實際動手傷害的男子,都有犯罪意思的連絡(例如您所稱是對方叫其男友或其友人毆打你的朋友),那麼建議你的男友,也可以考慮儘速檢具傷單,向檢察署正式提出傷害告訴該女子及其他叫唆或實際動手打人的男子,共同觸犯刑法傷害罪嫌。
一則避免時間拖過6個月後,就會因為超過法定告訴期間,無法提起合法的告訴。再者,如果對方已經先告你們傷害,在對方否認行兇,而且你們又未提出傷害告訴之前,要和對方協調傷害賠償,對你們是十分不利的。

林達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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