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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支付命令.本票支票.強制執行 擔任聨保人曾被扣薪1/3現在無業中,母親想用我及姐姐名義買房可行嗎?

擔任聨保人曾被扣薪1/3現在無業中,母親想用我及姐姐名義買房可行嗎?


王OO 發問於 2013-02-20 | 台北 |

Q: 擔任聨保人,在二年前曾被強制執行扣薪1/3,但現在無業中,
母親想用我及姐姐名義二人共同買房可行嗎?
又會不會遭到銀行申請拍賣或強制執行的?
我申請了聯徵資料皆無資料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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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781854ab6c="王 先生/小姐"]擔任聨保人,在二年前曾被強制執行扣薪1/3,但現在無業中,
母親想用我及姐姐名義二人共同買房可行嗎?
又會不會遭到銀行申請拍賣或強制執行的?
我申請了聯徵資料皆無資料顯示![/quote:781854ab6c]
您好:
原則上,借款債權的時效是十五年。因此,就算債權銀行暫時沒有執行到財產,不表示日後不能執行。所以若母親以您的名義買屋,外觀看起來,是母親贈與行為,該房屋就會變成您的財產,日後債權人還是可以強制執行拍賣此部份財產的。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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