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12月15日報失竊
在做筆錄的時候我跟警察說我電腦去順發買的
我那時候想說說是順發買的就好了
結果過3天警察打電話給我說請我去警局一趟
他問我說我電腦去哪買的
我跟他老實說是去網咖買的
他說這樣我有違造文書+謊報+誣告
警察問我有沒有悔意
我跟他說有而且非常後悔
他說違造文書部分就不送
警察看我是初犯
但是謊報跟誣告要送
這樣我會被關嗎??
會被起訴嗎??
律師
A:
您好:
刑法的誣告罪必須在客觀方面所虛構之事實足使被誣告人有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危險。所以,如果虛構或陳述不實部分,並不涉及犯罪情節(例如對方未偷竊而誣賴對方偷竊,或東西借人而謊稱係遭竊取等),未必會構成誣告罪。因此,通常警察在訓誡之後,也未必會移送,縱使移送,檢察官也會再查明你所虛構的情節,是否會構成誣告?
但在檢警製作筆錄之際,務必據實陳述,不要告人不成,反而招致自身成為被告之窘境。所以,日後再有檢警人員訊問你的時候,切不可再犯同樣之錯誤。
林達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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