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如標題
月初被告知只做到這月底
我請公司提供一份"非自願離職證明"
主管同意了,但至今遲遲未拿到
明天就是我在公司最後一天
人事要我寫離職單,
直覺得都被遣散了為什麼還要寫離職單
而且"非自願離職證明"也沒拿到
這樣的程序是對的嗎??
問過之前被遣散過的同事朋友
他們都說沒寫離職單 非自願離職證明
也都當天就拿到
請問被遣散還需寫離職單嗎???
謝謝
律師
A:
1.資遣及非自願離職證明,都是法令的用語,有其法律上之意義及效果。公司應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給付及交付。
2.離職單,並非法令上之用語。依其字面之意義,好像是要離開該工作之書面。離職單應該不是法令要求一定要出具的文件,但若公司的工作規則上有規定屬於離職之相關必要文件,則填寫亦屬無妨。重點是離職單的內容必須據實填寫,離職原因若是資遣,就應記載為資遣,不應變成勞方主動辭職,故離職單不是辭職單,這是要注意確認及分辨。
[quote:8719fd480f="謝卸妮"]如標題
月初被告知只做到這月底
我請公司提供一份"非自願離職證明"
主管同意了,但至今遲遲未拿到
明天就是我在公司最後一天
人事要我寫離職單,
直覺得都被遣散了為什麼還要寫離職單
而且"非自願離職證明"也沒拿到
這樣的程序是對的嗎??
問過之前被遣散過的同事朋友
他們都說沒寫離職單 非自願離職證明
也都當天就拿到
請問被遣散還需寫離職單嗎???
謝謝[/quote:8719fd48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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