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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刑事傳票


培O 發問於 2012-12-22 | 台中 | 服務業

Q: 請問現在刑事傳票為何不是用掛號信而是用平信,萬一沒注意或是信件遺失而沒有收到怎麼辦?另外請問傳票上住址不是應該要寄收件人的戶籍地址嗎?為什麼會寄到親屬上班的公司,真的很怪異,公司收信的人員又不認識員工的親屬,而拒收刑事傳票,請問傳票會再依收件人的戶籍地再轉寄嗎?萬一沒有收件人不知道訊息而沒有到庭應訊,對收件人會有什麼影響嗎?麻煩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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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6061d36698="培培"]請問現在刑事傳票為何不是用掛號信而是用平信,萬一沒注意或是信件遺失而沒有收到怎麼辦?另外請問傳票上住址不是應該要寄收件人的戶籍地址嗎?為什麼會寄到親屬上班的公司,真的很怪異,公司收信的人員又不認識員工的親屬,而拒收刑事傳票,請問傳票會再依收件人的戶籍地再轉寄嗎?萬一沒有收件人不知道訊息而沒有到庭應訊,對收件人會有什麼影響嗎?麻煩您謝謝[/quote:6061d36698]
您好:
一、傳票是須要通知送達,如果沒有合法送達,就不生通知的效力。因此,司法機關若為了郵資,而以平信方式送達,假若未能合法送達,司法機關自然會以掛號方式辦理。
二、至於送達地址,為何會有台端所述情形,涉及個案內容,或是承辦人手上有的資訊是否僅有這個地址,不甚明瞭。
三、簡言之,如果司法機關未能合法送達,例如信件遺失,或是沒有人收件等等,該次送達等於沒有通知到,不會對於應受送達人產生不利益。假若想要指定地址,可以寄信給司法機關,說明以後通知應該寄送的地址,這樣就不會產生不必要的困擾。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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