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有項新型專利被侵權,對方有摽竊行為, 且產品已公開上市,請問若以和解方式解決,有關授權,權利金及賠償金該如何計算?是否有計算公式?
謝謝!
律師
A:
您好
專利權係屬無體財產權
損害額之計算方式比較困難
因此 專利法有特別之計算方式
如下:
依前條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但不能提供證據方法以證明其損害時,發明專利權人得就其實施專利權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害後實施同一專利權所得之利益,以其差額為所受損害。
二、依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於侵害人不能就其成本或必要費用舉證時,以銷售該項物品全部收入為所得利益。
除前項規定外,發明專利權人之業務上信譽,因侵害而致減損時,得另請求賠償相當金額。
依前二項規定,侵害行為如屬故意,法院得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以上之賠償。但不得超過損害額之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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