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某一天在公司,老板娘在辦公室罵我說,因為我從小就沒媽媽,所以沒教養,想請問這樣是否已經構成是公然侮辱?
若要提告的話,需要那些證據、證明嗎?
A:
您好:
刑法第310條公然侮辱罪有個要件,就是應屬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
首先,您需要證明當時辦公室內有第三人在場,或者音量讓隔壁或附近的人可以聽見等等。
若當場只有您和老闆娘,應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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