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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判定問題


陳 發問於 2012-06-25 | 台南 | 資訊科技業

Q: 你好
請教

固定上班去程.固定下班回程.在上下班路途中發生車禍意外.是否屬於職業災害部分?

上班下班駕駛機車.無駕駛執照.是否屬於職業災害部分?

上班下班路程是否規定應有駕駛執照.使列入職業災害部分?

無駕駛執照應否屬於交通管制條例中.而非職業災害所屬?
只要在上班下班固定路線上之所發生意外均屬職業災害?

謝謝回應

瀏覽人數:810
蕭佩芬

律師

A:  一般於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意外,屬於職業災害。惟無照駕駛人,於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意外,非屬職業災害。

【參考法條】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四條第一項規定:
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十八條規定:
被保險人於第四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之規定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視為職業傷害: 
一、 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二、 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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