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司是做電子設計服務性質的公司, 與某客戶合作僅一年多. 一年多來該客戶付款總是要三催四討的才肯付款. 最近得知該公司財務好像有了問題, 也已有幾個月沒有新的合作案. 日前更接到客戶來郵件說公司因為經營權轉移需要凍結公司帳戶讓會計師處理相關手續, 要我司等他們新的組織架構確定後就會支付. 後經打聽, 該公司是要進行清算後另行成立新公司. 如此一來, 新公司肯定有足夠理由推托舊公司的債務一概不承認. 請問我司在目前有什麼可以保障應收款的方式嗎?
請不吝賜教, 感謝
林先生
律師
A: 貴公司債權應屬普通債權性質,並無優先性,建議速依法律規定聲請支付命令,待命令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藉此試行滿足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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