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如果公司員工在臉書設立不公開的秘密社團,並有在社團內討論過公司的問題及提出個人的觀感,這是否有涉及法律問題?
另外,如果公司老闆得知這個不公開的社團存在,並且知道發表的內言論,是否有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呢?
必竟這是不公開的,但不清楚為何老闆會得,並可看到內文,若是私自用我們公司電腦上的記錄登入的話,又是否有涉及?
A:
您好:
單純討論公司的問題並提出個人觀感,可能討論的有刑法的誹謗罪。但刑法310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就您的情形而言,那個祕密社團是否有意圖將足以損毀他人名譽的事情散布出去,若無,而只是單純聊天、抱怨、紓發情緒或討論公司事務等,則與本罪無涉。其餘要視老闆是如何知道社團的內容,目前既不清楚事實,暫不討論。以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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