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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貨被別公司取走

貨被別公司取走


連OO 發問於 2012-05-23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本人有一批貨品售給客戶,但該客戶倒閉,貨款未付,本人是否對該批貨仍具有所有權,且該批貨被另
一家A廠商取走,被用于抵客戶和A廠商之間的欠款,本人向A廠商討這批貨,都置之不理,本人可否對A廠商
提出侵占之訴,且A廠商是上市公司,本人不知要告該公司何人,是否要先寫存証信函,請律師可否指教
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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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所有權歸屬,原則上以貨物是否已經交付為判斷,但仍有例外情形,需個案討論。
關於您對A廠商是否有可能採用的權利基礎存在,您提供的資訊太少,亦需個案討論。
此種涉及多方關係的爭議,法律關係可能較為複雜,回答難明確,謹供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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