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公司原從事會計工作的員工,是透過股東關係於民國100年3月份接任會計職務,但她完全不會也不懂會計,造成公司長期會計帳務不明,公司已決議要卸除她的會計職務,並也找到新的會計人員後,即不斷要求她做完之前100年度的舊帳及交出有關公司資料和會計帳務,她從今年(101年)二月份開始都一直找理由藉故摸魚打混不斷拖拖拖......。
現在公司決議要求她寫切結書,不知可行否? 又不知是否可找直接找會計師事務所或法律事務所協助或代為寫切結書內容?
律師
A:
[quote:edfc45f8ec="鍾"]因公司原從事會計工作的員工,是透過股東關係於民國100年3月份接任會計職務,但她完全不會也不懂會計,造成公司長期會計帳務不明,公司已決議要卸除她的會計職務,並也找到新的會計人員後,即不斷要求她做完之前100年度的舊帳及交出有關公司資料和會計帳務,她從今年(101年)二月份開始都一直找理由藉故摸魚打混不斷拖拖拖......。
現在公司決議要求她寫切結書,不知可行否? 又不知是否可找直接找會計師事務所或法律事務所協助或代為寫切結書內容?[/quote:edfc45f8ec]
1.切結書是 立書人對切結書內容之保證,所以端看切結書之內容為何來定其效果,如果該會計願意依決議內容寫切結書當然很好,但若不願意切結,那亦無法強迫。不過既身為會計,依職責本該做出帳來,當然可依公司工作規則處罰。若真無法做出帳,則只好先委請會計師或記帳士加以協助公司,再來追究該會計之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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