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是一位自行創業者,在去年約3月份向南部豐X冷凍公司購入一批冷凍營業設備,其中一台營業用的六門
玻璃冷凍櫃在今天發生故障,導致我所冷凍海鮮商品損壞,因為該機器非屬人為因素造成損壞,又在保固期
限內,可否向該冷凍公司提出求償?
事發經過如下: 昨(2012.02.08)本店打烊時該機器運轉正常,未有任何異況,且機器的溫度顯示器顯示-15度C
平日該冷凍櫃只有在補貨或是客人購買時才會開啟, 今早(2012.02.09)開店時機器均正常運作
因為早上無人購買所以都沒有去開冷凍櫃,於下午約15時許,客人入店預購買海鮮時打開冷凍櫃
該冷凍櫃內均是熱氣,但機器運轉正常且當時溫度顯示器上所顯示的溫度為-8度C,造成冷凍櫃內
所存放的商品全數損壞,本人是否可向該廠商請求賠償與刑事毀損告訴?
A:
[quote:d7389006b9="李"]您好: 我是一位自行創業者,在去年約3月份向南部豐X冷凍公司購入一批冷凍營業設備,其中一台營業用的六門
玻璃冷凍櫃在今天發生故障,導致我所冷凍海鮮商品損壞,因為該機器非屬人為因素造成損壞,又在保固期
限內,可否向該冷凍公司提出求償?
事發經過如下: 昨(2012.02.08)本店打烊時該機器運轉正常,未有任何異況,且機器的溫度顯示器顯示-15度C
平日該冷凍櫃只有在補貨或是客人購買時才會開啟, 今早(2012.02.09)開店時機器均正常運作
因為早上無人購買所以都沒有去開冷凍櫃,於下午約15時許,客人入店預購買海鮮時打開冷凍櫃
該冷凍櫃內均是熱氣,但機器運轉正常且當時溫度顯示器上所顯示的溫度為-8度C,造成冷凍櫃內
所存放的商品全數損壞,本人是否可向該廠商請求賠償與刑事毀損告訴?[/quote:d7389006b9]
您好:
一.有關賣方交付的商品有瑕疵等,造成商品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甚至造成其他的損害,是可以向對方求償。民
法第354條等以下規定有關商品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甚要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另外,
瑕疵商品甚更造成您其他的損害時,依民法227條也有規定可再請求因此不完全給付造成之損害賠償。
二.不過要請您注意時效及證據保全問題,瑕疵擔保是自您通知對方後6個月內,或您收受商品後5年內要向對
方提出請求。另外,不完全給付的損害則是15年內要提出,因此建議您最好能先將瑕疵商品受損無法使用
情形,及造成您其他的損害情形,先予拍照,甚至錄影存證。
三.您再將商品瑕疵,故障以及造成您其他損害情形用存證信函通知出賣人。
供您參考,黃蘭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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